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2-10-30 点击数: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环境安全和校园秩序,确保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应急预案组织及职责

(一)学校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是学校整个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中心,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和请示,负责与应急部门和当地有关部门联络,负责协调应急期间各救援队伍的运作,统筹安排各项应急行动,保证应急工作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1.人员组成:

挥:校长

现场指挥:主管副校长

成员:各相关院部处室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

主任:校办主任

成员单位:总务处、学生处、各学院院长、教务处

2.学校应急总指挥职责:

1)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资源的调动。

3)与公安、消防、120急救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4)向教育厅报告事故情况和请求提供救援事项。

5)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善后工作。

(二)事故现场指挥职责

1.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2.指挥现场无关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3.负责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4.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5.把事故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救援事项向应急总指挥报告。

6.与公安、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

7.维护现场秩序,组织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8.负责事故后续的现场清理工作。

(三)现场值班干部职责

1.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内向总指挥报告,并临时担任事故现场指挥,至总指挥指派现场指挥到位后,向现场指挥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继续配合现场指挥的工作。

2.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3.维持现场秩序,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四)应急救援小组

1.通讯联络小组,负责人:校办主任。

2.疏散引导小组,负责人:学生处长、各院部处室负责人。

3.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人:学校医务室负责人。

4.警戒保卫小组,负责人:保处长。

5.排险抢修小组和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人:总务处长。

三、突发事件的处理及责任追究

(一)发生突发事件时无论在校内或校外,各级值班人员及非值班人员的全体教职员工,均有义务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上报带班领导、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确保信息畅通。如知情不闻不问不报,致使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者,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部门要通力合作,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追责处理。

(三)对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者,学校除给予相应处理外,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各类突发事件具体应急程序(11个)。




附件(一)

应急救援通讯录


学校应急电话:

0416—2113822校区保卫办公室

0416—2113708(北校区北门警卫室

火灾报警电话:119

治安报警电话:110

紧急救护电话:120

天桥街道派出所电话:0416-3581396

开发区医院电话:0416—3585848

王家街道边防派出所电话:0416-3582466









附件(二)

学生突发身体紧急情况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及时实施应急救治,按程序妥善处理。

1.发现在校学生突发重大疾病、猝死、自杀、自伤等意外情况,任何人员都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要求紧急救治,同时通知学校医务室医生立即赶到现场抢救治疗,辅导员应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学生发生身体紧急情况应立即与医院或医务室联系救治,并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2.相关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立即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

3.现场人员注意保护现场,总务处对现场及相关物品进行封存。

4.需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时,报告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5.辅导员和相关知情人要实事求是的将知道的情况向总指挥和公安机关汇报。

6.总指挥委派相关校领导及部门成立处理小组,负责突发情况的处理。

7.处理小组督促医院予以积极救治,学校酌情组织奉献爱心活动予以关怀。

8.事发后,家长尚未赶到时,学校委派辅导员或学生协助医院进行相应的护理和安慰。

9.做好当事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如有当事人家属无理取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扰乱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报告公安机关出面制止,维护校园秩序。

10.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保持学生队伍安全稳定。

11.处理小组要本着依法、依理、依情的原则妥善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总指挥报告。

12.事情发生后,及时将情况向省教育厅报告。





附件(三)

防风暴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1.风暴来临前夕,学校要关注省市有关预报,加强值班人员和保卫人员的校园巡逻,督促室外人员进入室内避风。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以减少财产损失。

2.风暴来临期间,要加强对室内的巡逻观察。门窗是否关好,注意建筑物在风暴中的状况,有无过大晃动、开裂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1)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危险建筑,疏散至安全建筑内,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2)撤离时,要有组织地互相连接成一个整体撤离。如风暴过大人员无法站立行走时,应远离危险建筑就地卧倒最好选择有抗风能力的台阶土坎作为掩护物。

3)若有人受伤,马上采取自救措施并与医院联系或打120救助。

4)在危险建筑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3.发现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加固。

4.将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禁止人员靠近。将人员活动范围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附件(四)

防暴雨、雷击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一般情况下,暴雨都伴随着狂风同时出现,在处理时要与防风暴应急程序同时进行。

1.暴雨来临前,学校应提前发出暴雨警报,关闭门窗,做好准备。在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保卫处总务处人员应当在学校各处巡视,发现险情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如楼房有漏雨现象,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师生及贵重设备。

3.若出现雷电天气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受雷电侵袭。配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援救准备。

4.若暴雨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1)应当切断电源,及时用自带电源的抽水泵排水,疏通下水道。

2)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向高处转移。

3)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5.雷雨期间关闭门窗、电脑等电器设备,禁止拨打手机。

6.雷雨期间禁止在校园内走动。

7.积水退尽后,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附件(五)

犯罪分子在校园内持械行凶事件应急程序


应急程序的要点:迅速集结优势力量,保证师生安全,阻止犯罪分子行凶伤人。

1.获得事件发生信息的任何人都应在第一时间向总指挥或学校其他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0报警。

2.保处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保卫人员及现场人员建立警戒线隔离犯罪分子,劝阻或延缓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防止事态扩大。

3.如犯罪分子不听劝阻继续行凶,保卫人员要挺身而出保护师生的安全,并采取果断措施制止犯罪分子的行凶。

4.应急指挥部宣布学校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5.应急指挥部集结优势力量,携带防卫器械,与犯罪分子周旋,劝阻与制止犯罪行为,为警方援助赢得时间。在时机合适的情况下,可集中力量制服犯罪分子(令其缴械或失去犯罪能力)。

6.疏散引导师生和无关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

7.医疗救护小组负责救护受伤人员。

8.保卫人员实施现场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学校,维护现场秩序,防范别有用心的人借机肇事,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9.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省教育厅报告。







附件(六)

校园内发现可疑物品的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物质伤害事故。

1.收到可疑邮包或发现可疑物品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总指挥报告。并离开一定距离看守至相关专业人员到来。

2.对可疑邮包和可疑物品,在无法弄清包内物品性质前,不得擅自打开。禁止在周围吸烟或使用手机、对讲机或启动机动车辆,并远离可疑物品,提醒其他人切勿靠近可疑物品。

3.学校指定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初步鉴别,若不能鉴别是不是危险物品,应当立即拨打110报警,请警方专业人员进行检测和处理。

4.保卫处对发现可疑物品的地点设立警戒线,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并做好危险可能出现的应急准备。

5.配合警方组织应急人员在其它区域搜寻检查,以确定学校内是否还有其它可疑物品。

6.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附件(七)

校园出现殴斗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迅速制止殴斗,避免人员伤亡。

1.获得殴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相关学院、学生处、保卫处和学校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出现严重后果,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2.学校和学院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殴斗;保卫处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采取强制措施制止殴斗,并在殴斗现场设置警戒线,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若殴斗双方持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持殴斗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殴斗,保卫人员应设法予以控制防止逃离。

5.若发现学生受伤,应立即送医务室或进行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请求医疗救护,学院领导或辅导员及时与家长联系。

6.保卫人员分离殴斗双方,由学生处和学院领导、辅导员等进行询问了解殴斗原因和过程,并做好记录。

7.发现有流氓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给警方处理。

8.如发现有外校学生参与殴斗,学生处应与该学生就读的学校学生部门取得联系。

9.学生处和相关的学院要对参与殴斗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对殴斗事件开展调查,对违纪学生按《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规定依规处理;发生两个以上学院学生参与殴斗事件的,由学生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触犯法律的交警方依法处理。

10.将殴斗事件的有关情况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








附件(八)

火灾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安全撤离人员,尽快扑灭火灾,减少事故损失。

1.发现火灾的任何人都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并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2.在起火现场的领导或教职员工一方面使用消防栓、灭火器扑火自救,同时组织现场师生进行有序疏散。

3.应急指挥部接到火灾警报,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各应急小组迅速按预案规定的分工开展灭火自救。

4.应急现场指挥应当根据起火位置选择合适的疏散路线,并派人和利用广播系统指导师生迅速有序地撤离起火现场。

5.疏散引导小组应迅速赶赴现场,在指定位置建立疏散引导指挥系统,在楼梯口、拐弯处、岔路口设立专门的指引人员。

6.排险抢救小组应当在专业消防人员到达之前全力保障人员安全,并关闭电源、电梯、防火门,尽力控制火势蔓延。

7.医疗救护小组应当努力营救事故受伤人员,并将伤员安全转移。

8.警戒保卫小组要立即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维护现场秩序,引导外部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尽力抢救和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9.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向省教育厅报告。









附件(九)

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立即控制可疑食品,防止事态扩大,迅速组织救治病人。

1.发现师生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的任何人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发出停止食用可疑食品的命令。并派人追回已售出的食品,立即封存可疑食品及其原料、容器、工具、设备。

3.保卫人员立即对怀疑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堂、超市现场实施警戒,禁止搬运、转移任何物品。

4.校医立即对出现中毒症状的人员进行医疗询问和诊断救治,并做好记录,依据中毒症状的严重程度分轻重缓急送往医院救治。

5.相关学校领导协调医院进行救治工作,院部处室领导、辅导员应及时与中毒师生家属联系通报情况。

6.立即将中毒事件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并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7.学校食堂、超市的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若有理由或证据显示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报警。

8.如确认因食物造成的人员中毒,相关单位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和要求对食品和相关用具进行处理。

9.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向省教育厅报告。










附件(十)

学生运动、器械性损伤的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尽快采取合适的方式救治受伤人员。

1.一旦有人员出现运动性损伤应当立即向学生处和学院领导报告。

2.让受伤人员在原地保持平躺姿势,等待医务人员前去救治。除出血性损伤可立即采取止血措施外,其它损伤原则上不要轻易移动伤员,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3.遇异物插入身体时,严禁随意拔出插入身体的异物。

4.肢体出现骨折或异位时,没有医务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进行复位处理。可以用木板或其它可固定伤肢的物品进行原位固定,防止出现二次伤害。

5.对颈部或腰部受伤的人员,千万不可随意移动。必须等候医务人员到场处理。如是冬天要注意伤员的保暖。

6.对突然晕厥情况的处理原则是:以平躺的姿势抬动,夏天要移到阴凉处,冬天要移到温暖的房间。如果出现心悸、胸闷暂不宜移动病员。夏天设法遮阴,冬天注意保暖。

7.学校应随时掌握伤病人员的情况,学院应及时与伤病人员家属取得联系。

8.学校应当检查事故场地设施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应及时维修处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9.如出现严重伤害事故应当将事故情况报告省教育厅。




附件(十一)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程序

本应急程序的要点: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及时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稳定。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

加强对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及时发现疑似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2.分级控制

根据国家卫健委对传染性疾病的控制方案要求,按疫情波及的区域范围,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特大事件。在具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上,根据疾病在学校的实际流行强度实施分级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控制效果。以疾病是否发生或传入,是否形成传播链,是否发生为爆发或流行为基本特征,实施动态管理和控制。

3.分类处置

呼吸道传染病(新冠病毒、SARS、禽流感、流感、类流感),肠道传染病(霍乱、感染性腹泻),接触性食源性传染病(甲肝等)或食物中毒的病例,在于早期发现疫情,提高对疫情的早期预警和预报工作。SARS早期预警病例分类标准、禽流感、流感、类流感、霍乱病例按照上级卫健委部门规定的病例分类标准执行。

4.及时处置

为有效地切断疾病传播,根据传染性疾病的流行特征,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对疑似病例、临床确诊病人实行隔离治疗;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在重大疾病爆发期,无论学校是否有病例出现,学校均可根据具体情况或上级指示,采取封校措施预防重大传染病传入学校。

二、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网络及职责

1.各职能部门、学院辅导员

1)负责每天对所管理的师生进行动态健康观察,发现某些传染性疾病类似症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及时询问师生的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

2)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必须每天都要对师生的发病情况及未发病师生的身体状况做动态观察,并报告医疗救护小组。

2.医疗救护小组

1)负责每天接受辅导员上报的晨检及晚检情况。并将收集到师生发病情况记录归档。发现异常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负责及时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主要症状、发病人数、发病班级、发生原因、采取的措施、现状和趋势,及时向滨海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并严密关注与发病师生的密切接触者。如有必要也应进行隔离观察。必要时送指定医院就诊。

4)对病愈返校的学生,必须先到学校医务室报到,经医生检查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5)接到疾病控制中心宣布解除学校疫情控制的通知后,即可对学校解除全面控制措施。

3.学校领导

1)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应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和涉及范围,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关闭集体活动场所。由到食堂就餐改为食堂负责送餐,将一日三餐分时段送到各班。食堂要对发病班级所使用的餐具单独管理,不得用于其他班级就餐。加强对餐具的清洗消毒。

2)对发病人数较多的班级采取隔离措施,限制其活动区域和活动范围,必要时启用备用教室,防止出现大面积传染。

3)学校需加强与疾病控制中心的联系,保持信息通畅,密切关注学校学生的发病状况。

4)学校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对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进行彻底消毒,加强教室、宿舍空气流通。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

公共卫生教育

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广泛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知识宣传教育。增强疾病预防意识和能力,教育师生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指导师生以科学态度和方式对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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