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机构
(一)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秦书俭
副组长:洪文秋
成 员:蔡红武、洪子玉、孙笑红、于自强、张莹、袁锦香、崔莉芳、王延婷、马明
职责:全面领导协调注册入学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
主任:崔莉芳
成员:赵璞瑶、张倍齐
职责:具体负责注册入学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
(二)考务组
组长:张莹
成员:刘争来、魏丹
职责:负责考试的命题审核、试卷的评阅保管以及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等相关工作
(三)纪检监察组
组长:孙笑红
成员:王欢、曲伟琳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录取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四)财务审计组
组长:袁锦香
成员:王安静、邹晓红
职责:负责报名考试费用的收取和财务审计工作
(五)网络安全组
组长:马明
成员:王超、回春明
职责:负责网络报名、信息发布、系统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等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洪子玉
组员:崔佳
职责:负责水电保障等工作
(七)防疫组
组长:蔡红武
组员:陶德龙
职责:负责考试期间整体疫情防控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学费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学制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专业所在学院及校区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高中生 |
3 |
12000 |
机电学院(北校区)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高中生 |
3 |
12000 |
建筑学院(北校区) |
540101 |
旅游管理 |
高中生 |
3 |
12000 |
管理学院(南校区) |
460306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中职生 |
3 |
12000 |
机电学院(北校区) |
460701 |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
中职生 |
3 |
12000 |
机电学院(北校区) |
500210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中职生 |
3 |
12000 |
机电学院(北校区)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中职生 |
3 |
12000 |
建筑学院(北校区) |
530701 |
电子商务 |
中职生 |
3 |
13000 |
计算机学院(北校区)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中职生 |
3 |
14000 |
软件学院(北校区)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中职生 |
3 |
12000 |
管理学院(南校区) |
54010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中职生 |
3 |
12000 |
管理学院(南校区) |
500405 |
空中乘务 |
中职生 |
3 |
19000 |
管理学院(南校区) |
三、注册入学条件
(一)参加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参加2022年辽宁省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
(三)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名及收费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报名同时下载《报名表》;
2.志愿说明:
(1)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按先后顺序报4个志愿,同时设置了“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2)参加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专业志愿。
(3)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报名时间:3月19日8:00—5月14日(截止到5月14日17:00);
4.报名网址:http://www.lnvut.edu.cn
(二)收费
1.考务费:120元/生
2.交费方式:网上交费
考生在网上直接填写《报名表》,将考务费通过支付宝的方式汇入我校账户(报名成功点击报名页面缴费按钮进行缴费,缴费成功页面有提示,建议考生将缴费成功页面进行照片留存)。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lnvut.edu.cn)
五、体检要求
我校采取新生入学后统一体检方式,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面试内容及时间
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面试,侧重考察考生的思想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考试采取面试、面谈形式,无卷面作答,故没有命题环节。
考试方式 |
时 间 |
科 目 |
考试要求 |
线上面试 |
5月19日 |
9:30—10:30 |
面 试 |
1.考生使用“腾讯会议”平台进行考试; 2.因面试时间长度的不确定性,考生及时关注QQ群、微信群等学校信息平台。 |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将违规情况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招生录取办法
在学校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考生成绩
考生成绩为面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面试成绩相同时,安排加试,按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九、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网站对考生成绩及录取结果进行公布。
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十、录取审核
(一)经省招考办审核如出现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时预录取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否则不能被录取。
(二)预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凡被我校注册入学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
(四)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退费说明
住宿费标准:一等3600元/学年,二等2400元/学年。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如有退学,按《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文件执行,按月退费。
十二、申诉及举报方式
学校纪律监察委员会负责注册入学工作的申诉和举报,联系电话:0416—2113880
十三、招生宣传方式
招生咨询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联系电话:0416—3697555、3698555、3755566
学校官网:http://www.lnvut.edu.cn
十四、具体时间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备 注 |
3月19日—5月14日 |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网上缴费 |
截止到5月14日17:00 |
5月15日—16日 |
审查报名学生的报考资格 |
|
5月17日 |
网上公示资审合格考生名单 |
|
5月19日 |
线上面试 |
|
5月20日 |
汇总成绩 |
|
5月21日 |
网上公布成绩、录取 |
考生查询成绩 成绩异议考生申诉 |
5月26日 |
公示预录取结果 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 |
以省招考办规定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