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职业学院关于举办2018年大学生物流仓储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11-13 点击数:

一、竞赛宗旨

为了提高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展现我校大学生在组织管理、专业团队协作以及现场问题的分析与处理的能力,学校决定举办辽宁理工职业学院2018年大学生物流仓储技能竞赛

二、参赛对象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2017级、2018级在校学生。

三、竞赛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2018年11月16日(星期五)16:00前,至综合楼803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比赛时间:2018年11月21日(星期三)13:00-16:00

比赛地点:现代物流实训中心(南校区实训楼一楼)

四、竞赛内容

竞赛由4名选手组成一个参赛队,选手自行组队,设队长一人。各对队长随机抽取一份题目,题目中包含若干入库通知单、出库通知单和补货任务单。参赛队各队员按岗位分工协作,根据题目要求完成入库、补货和出库的全部内容。

整个竞赛分为两个阶段,即入库作业阶段与出库作业阶段,参赛队必须先完成全部入库作业后才能开始补货和出库作业,但对于每个阶段内的各项任务的作业顺序可以自行决定;在每个阶段结束后,相关设备须归位,并向裁判分别报告“入库完毕”和“竞赛完成”。

1.入库作业:

入库订单处理;入库验收作业;入库理货作业;入库搬运作业;入库上架作业。

2.出库作业

出库订单处理;整箱出库作业;发货作业。

五、参赛要求

1.参赛队按照参赛时段进入竞赛场地,自行决定选手的岗位分工,竞赛内容均在场地内完成。

2.参赛队须在确认竞赛任务和现场条件无误后开始竞赛。

3.竞赛分组依次进行:参赛队的出场顺序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4.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准则,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竞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5.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由于操作失误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造成安全事故不能进行竞赛的,将被中止竞赛。

6.若参赛队欲提前结束竞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7.参赛队须按照程序提交竞赛结果,裁判员在竞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七、评分标准

参赛队员的各项操作的规范性和完整度10分

人员和货物的安全性20分

单据数据的准确性10分

赛场的设备设施的完好性20分

出入库的流程操作规范40分

八、奖项设置

根据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组)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由辽宁理工职业学院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获创新学分1分,二等奖获创新学分1分,三等奖获创新学分0.5分。

九、承办单位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 经济管理分院

办公室地址:南校区综合楼803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手机13897855555)

        刘老师(手机13804169721) 李老师(手机15041639091)

        孙老师(手机15084109029) 张老师(手机13840625021)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昆山路9号  邮编:121007  

传真:0416-4580666   辽ICP备10013612号-1 辽ICP备100136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