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关于举办2021年大学生物流仓储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4-01 点击数:

一、竞赛宗旨

为了规范物流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展现学生职业技能、职业精神。学校决定举办2021年大学生物流仓储技能竞赛

二、参赛对象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19级、20级在校学生。

三、报名截止日期、比赛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16:00前。

2.比赛时间: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13:00-16:00

3.比赛地点:南校区实训楼一楼(现代物流实训中心)

四、竞赛内容

竞赛由4名选手组成一个参赛队,每个参赛选手担任不同的工作岗位。参赛队负责人随机抽取一份题目,题目中包含若干入库通知单和出库通知单。参赛队按岗位分工协作,根据题目要求完成入库和出库的全部内容。整个竞赛分为两个阶段,即入库作业阶段与出库作业阶段,参赛队必须先完成全部入库作业后才能开始出库作业,但对于每个阶段内的各项任务的作业顺序可以自行决定;在每个阶段结束后,相关设备须归位,并向裁判分别报告“入库完毕”和“竞赛完成”。

(1)入库作业

①入库订单处理②入库验收作业③入库理货作业④入库搬运作业⑤入库上架作业

(2)出库作业

①出库订单处理②整箱出库作业③发货作业

五、竞赛形式

(1)参赛队按照参赛时段进入竞赛场地,自行决定选手的岗位分工,竞赛内容均在场地内完成。

(2)参赛队须在确认竞赛任务和现场条件无误后开始竞赛。

(3)竞赛分组依次进行:参赛队的出场顺序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

(4)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准则,保证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设备故障导致选手中断或终止竞赛,由竞赛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

(5)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由于操作失误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或造成安全事故不能进行竞赛的,将被中止竞赛。

(6)若参赛队欲提前结束竞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7)参赛队须按照程序提交竞赛结果,裁判员在竞赛结果的规定位置做标记,并与参赛队一起签字确认。

六、奖项设置

根据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赛人数(组)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由辽宁理工职业大学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获创新学分1分,二等奖获创新学分1分,三等奖获创新学分0.5分。

七、承办单位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财经与商贸学院物流管理专业

办公室地址:南校区主楼1103室

联系人:王老师(手机13940005550)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昆山路9号  邮编:121007  

传真:0416-4580666   辽ICP备10013612号-1 辽ICP备100136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