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全校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0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现将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要求放假前完成,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1、对本单位实训(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整立改。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相关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开展本单位危险化学品、高温高压设备、计算机机房、水电气使用等安全隐患排查,防止事故的发生。自查及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要存档备查。格式不要求,安全检查项目自拟,要全面。做完自查工作的部门请在群里回复“**部门暑假实训(实验)室安全自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已完成并形成记录”。

2、假期仍需使用的实训(实验)室,实训中心主任要安排好实训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对于需连续通电运行的设备及装置,必须要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实验结束后,及时关闭水、电、气和门窗,假期不使用的实训(实验)室,打扫卫生后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加贴封条。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昆山路9号  邮编:121007  

传真:0416-4580666   辽ICP备10013612号-1 辽ICP备100136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