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0年度全校教师科研成果的通知

时间:2020-12-09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

根据学校科研管理要求,现进行2020年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18日

2.人员:全校教职工

3.成果形式:1.国家、省市级纵向课题、2.公开发表论文、3.校刊、4.著作、5.知识产权、6.横向课题(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咨询服务)情况、7.获奖情况(论文、课题等)8.科研讲座报告等。

二、相关要求

1.请各位教师认真查看附件内容。

(1)填写成果,需同时提供成果支撑材料,不提供支撑材料(扫描件),视为无效。

(2)统计表中未提及的成果类型,需按照表格格式填报相关内容,并提供扫描件。

2.扫描图片需粘贴到word文档(页边距上下2.54厘米,左右3.18厘米)中,文档以成果人姓名命名。文档内容格式为成果人姓名(字号:二号、黑体、加粗、居中)、扫描图片。

3.本次统计,由各院、部、处、室秘书组织本部门教师填写相关内容、进行汇总(按成果形式归类,汇总后再建立文件夹提交),并以部门为单位于2020年12月18日16: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476148777@qq.com。由于报送截止时间是周日,请不要发送QQ离线文件,以免丢失。

4.由于本次统计时间紧迫、工作量大,请按相关要求填写并提供扫描件,不符合要求者将退回重新整理。

5.2019年末,未被科研处统计过的成果(未提交),可纳入今年成果范畴,但需个人书面提交一份情况说明(word电子版即可,说明中需注明成果详细发表时间)。

本次科研成果统计将作为教师个人年终考核、考核职称评定、科研成果奖励以及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未登记的科研成果不予承认,望认真填报。

附件:2020年科研成果统计表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昆山路9号 邮编:121007 办公电话:0416-2113884 

传真:0416-4580666 辽ICP备10013612号-1 辽ICP备100136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