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1-01-04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

近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发布了辽教科规办字9号文件《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不得兼报。

请申报教师认真参照原通知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我校共限报20项,重点项目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一般课题要求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需有两名正高级技术职称专家推荐(推荐无具体形式,可自拟)。各类课题组成员均需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不得申报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立项的课题;主持省社科基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项者不能再次申报。

三、申报人在上报前,建议找两名校内外专家把关,以提高获批率。

四、申报时间、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我校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2月27日中午前(纸质与电子版同步)。地址:北校区综合楼1407,联系人:孙思懿,电话54975、13149784975。


附件:办字9号(关于申报2020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昆山路9号 邮编:121007 办公电话:0416-2113884 

传真:0416-4580666 辽ICP备10013612号-1 辽ICP备100136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