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4-07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

2021年度辽宁省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现已开始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根据《2021年度辽宁省科协调研课题选题目录》(附件1)确定的研究方向,自行确定研究课题。

2.申报课题须认真填写《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课题申报单位须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报书》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5.省科协将给予课题承担单位一定经费资助,按课题经费管理规定,课题管理费不得超过课题资助总额的5%。课题申报单位未明确承诺执行此规定者,将作无效申报处理。

6.本批次智库课题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不多于3项。

7.本批次智库课题项目研究期限为6个月,于2021年11月结题验收。

8.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人需将材料先由本院部负责人审核批示后,再提交科研处。

二、项目管理方式

1.课题立项。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实行分类管理,下达立项文件并签订项目任务书,并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2.跟踪管理。项目立项后,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组织项目组尽快启动调研和研究,省科协将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开题、中评等跟踪工作。

3.结题验收。项目进入结题阶段后,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确认课题完成,省科协将出具结题证明。

4.课题成果。课题研究完成后,要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研究总报告和一份科技工作者建议,该建议为总报告的精简版,按照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建议三部分撰写,所提对策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正文3000字左右,正文前须有200-300字的内容摘要。

5.成果运用。课题研究成果归属省科协,省科协将择优以《科技工作者建议》专报形式上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或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公开发布。同时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人)也可自行向相关部门报送或在有关刊物上发表,但需注明“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同时将采用情况报省科协。

6.宣传推广。省科协会同项目组,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开展成果宣传推广。对外公布项目研究成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及制度。项目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在“五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辽宁日报、求是杂志)发表,或者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的,省科协将在今后的智库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思懿

联系电话:13149784975、54975

电子信箱:476148777@qq.com

附件:

1.2021年度辽宁省科协调研课题选题目录

2.辽宁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申报书

3.2021年度省科协科技创新智库项目申报汇总表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昆山路9号 邮编:121007 办公电话:0416-2113884 

传真:0416-4580666 辽ICP备10013612号-1 辽ICP备1001361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