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省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立项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1-05-11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

辽宁省2021年度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立项工作已开始。现因需在面上项目基础上遴选重点项目(另附通知)和青年项目(另附通知),对4月12日所发的通知进行补充说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补充要求

项目组成员中必须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

二、时间安排和上报材料

2021年5月24日前将立项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上报材料包括:

1.面上项目:

(1)社会科学类申报者需提交《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匿名的纸质版三份;自然科学类申报者《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匿名的纸质版三份。

(2)《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以课题名称为文件名);《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1年度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简介》(电子版一份)(以课题名称为文件名);《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1年度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简介》的纸质版两份。

2.青年项目:

《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

3.重点项目:

《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1份)、《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

、结题要求

(一)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高度相关;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时间应在项目立项之后;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取得的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

自然科学类——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学生第一,导师第二作者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或负责人为主编出版著作1部;或负责人获批省部级级以上项目1项;或获专利授权1项;或完成企业升级改造课题或与企业联合攻克关键共性技术或推出新产品/新工艺或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1项以上,到账经费5万元以上;或获批发明专利一项。

人文社科类——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学生第一,导师第二作者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不少于1篇;或负责人为主编出版著作1部;或负责人完成重大理论问题、实践问题、应用对策等研究课题1项以上;或负责人获批省部级级项目1项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参考1项以上;或提案建议、资政报告被省市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1项以上;或为省内企事业单位提供咨询服务,到账经费不低于3万元;或获批发明专利一项。

以上论文需发表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期刊。

(三)所有正式发表或出版的项目成果均应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资助”字样(含题目、批准号等)。

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结题标准以省教育厅要求为准。

联 系 人:孙思懿


附件1:2021年教育厅青年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1年教育厅重点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3: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青年项目)申报书

附件5: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6:2021年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重点项目)申报书

附件7: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1年度基本科研项目(面上项目)简介

附件8: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9: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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