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厅2021年度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9-01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280号)精神,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已经开始,结合《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重点围绕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和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破瓶颈,改革创新,充分发挥教学改革研究在职业教育教学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作用,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详见《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

二、推荐名额与程序

1.根据《2021年辽宁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附件3)进行推荐,我校推荐名额6项。

2.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限额择优推荐。

三、有关要求与说明

1.获批的辽宁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校级的育人与教学成果奖将作为我校培育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重要依据。

2.已经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申报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

4.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10人(含主持人),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省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省级教改项目不得超过2项。

5.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6.请在9月15日下班前将《立项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交至科研处。

五、联系人

孙思懿

附件:

1.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3.2021年辽宁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名额

4.2021年度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

5.辽宁省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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