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09 点击数:

各立项主持人: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校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请见附件。

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逾期不受理。

联系人:孙思懿

结题材料要求:纸质版(一式一份,成果若为专著,应为两册,且材料不退还)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21版)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填报书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21版)

附件4.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案例汇总表

附件5.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结题鉴定提供研究案例的说明

附件6.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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