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强化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纪律监察委员会  时间:2019-01-09  浏览量: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2019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学校落地生根,防止“四风”问题在节日期间反弹回潮,切实营造校园内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根据上级纪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

元旦、春节期间,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纠正“四风”,整治奢侈浪费等问题的重要时间节点。学校的各级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党总支、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做好廉洁提醒,抓早抓小,恪守纪律规矩底线,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自觉推动崇廉尚洁良好校园风气的形成。同时各党总支、各党支部要引领本单位教职工,筑牢抵制不良风气的思想防线。

二、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部门、各单位的党员干部、全体党员和教职工要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并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职业资格证书、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7.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加强教育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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