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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5-20 】

关于开展2013年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系、各专业: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11]389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实施2013年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的通知》(辽教发[2012]232号)要求,2013年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继续组织开展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贫困生)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本着“社会需求大、就业前景好、学生认可度高”的原则,确定将市场营销类、行政文职类、学前教育实用技能等培训作为2013年贫困生就业技能提升培训的主要内容。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贫困家庭毕业生专业和就业情况,切实帮助贫困生提高就业技能,促进我院贫困生更好的就业。学院将在大学生就业指导局的统一指导下,组织我院贫困生积极参加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培训专业及要求

(一)培训对象:2013届纳入到2013年就业援助台帐的毕业生。

(二)培训专业及要求:市场营销类和行政文职类。技能提升培训以相关、相近专业为主体,具有一定拟参加培训专业的兴趣爱好和基础知识储备。

二、培训具体内容

(一)市场营销类就业技能提升培训涵盖青云路、职业生涯、优秀员工、性格认知与应用、团队建设、市场营销概述、沟通与销售技巧等。

(二)行政文职类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内容涵盖:行政助理、劳资人事文职、会计统计文职、接待文职、物流文职等五个方向。

三、培训期限和补贴标准

(一)培训时限。一个月,培训总学时120学时。

(二)补贴标准。参加培训者给予每人500元的生活补贴按照《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培训结束后,采取一次性核拨的方式拨付生活补贴。参加培训的贫困生须持《培训结业鉴定》领取生活补贴。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16日-2013年1月2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学生需登录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www.lnbys.com.cn/yzgc)进行报名,结束后,由学校进行校审,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进行终审。

五、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分别于2013年1月-3月开展培训,滚动开班,具体培训时间,以培训机构通知为准。

(二)培训单位和培训地点:

市场营销类专业培训单位:辽宁省新人文职业培训学校,培训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行政文职类专业培训单位:辽宁新前程高校毕业生人才交流服务有限公司培训事业部,培训地点:沈阳市东陵东路82号。

(三)行政文职类培训期间,学生餐费自理,住宿免费,4人间,行李自备;市场营销类培训期间,学生食宿费用自理,住宿条件:4-8人间,住宿收费标准:120元/人/月。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系、各专业要积极认真地组织贫困生参加培训,特别是目前暂未就业的贫困生。

(二)请各系、各专业克服学生不在校的困难,一定要通过电话、网络、QQ、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到每位贫困生。

(三)广泛宣传和动员贫困生积极参加培训。

(四)请各系、各专业将通知情况于2013年1月17日中午12时前,书面报告给就业指导处。

七、报名程序

(一)登录辽宁省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www.lnbys.com.cn/yzgc)。

(二)在网页右上方点击“学生激活”。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验证码,进行激活。

(三)激活成功后自动登录,点击页面左侧第三项“申请就业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进行培训岗位选择。

(四)点击所选定的岗位后,填写验证码并确认申请。

就业指导处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