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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5-20 】

关于开展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引导大学生创新创业,深入推进我院创新创业指导及实践工作,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辽宁省第二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的通知》的精神,我院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一、大赛主旨

通过举办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不断提高和加强我院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认识,进一步推进我院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引导和培养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识,激发我院学生创业热情,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创业能力;为我院大学生搭建创业项目展示、实战和对接平台;发现和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型人才,帮助有创业梦想的大学生成功创业。

二、大赛主题

激情成就梦想 创业服务辽宁

三、参赛方式及要求

1.参赛对象:我院在校学生、2012届毕业生。

2.参赛方式:以团队形式报名参赛。

3.团队要求:参赛团队要选取团队名称,每支团队3—6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2012—2014届毕业生,每名选手只限参加一个团队。每支参赛团队安排1名指导教师。

4.项目要求:参赛项目应遵循“原创、创新、实用”的原则,应立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具有一定科技含量或商业开发潜力,有较强可操作性。应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参赛项目在比赛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

四、赛程安排

每个教学系至少组织一个队伍参赛,并在4月10日前将《创业计划书》电子版和纸制版上交到大赛组委会。经大赛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大赛组委会将把优秀作品报送到辽宁省教育厅,参加辽宁省第二届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在省大赛中获奖的团队,将获得由省大学生创业基金给予的项目扶持。

五、有关要求

各教学系要指定专人负责比赛各个环节工作,以大赛为契机,启动多种形式的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

六、免责声明

凡涉及参赛作品的相关报道,属于参赛者(个人或团队)自行把参赛方案中技术及商业内容进行披露的,由参赛者自己负责,与大赛主办方无关;参赛团队中涉及方案中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的所有人之间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己承担责任。大赛组委会和参赛评委不得泄露参赛作品中涉及的技术和商业秘密。本次大赛的信息将不定期发布在大赛指定网站,其他媒体和网站发布大赛的有关信息须经大赛组委会授权确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萍、张国伟、杜 洋、崔光旭

联系电话:0416-3349711 3349666

电子邮箱:lnlgjyc@126.com

就业指导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