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由省教育厅管理,国家承认学历,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应往届毕业的博士、企事业单位退休的博士;
(二)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
(三)省级大国工匠、省级高技能领军人才、省级学术带头人或技术带头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等;
(四)专业对口的院士及国家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优良;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科或技术技能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符合学校录用条件:
(1)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造假、隐瞒等问题的;
(2)患有精神类疾病、传染病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我校相关岗位工作的;
(3)应聘后还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的。
三、招聘岗位专业学科类别
(一)机电装备制造类
(二)交通运输类
(三)土木建筑类
(四)电子与信息(软件)类
(五)财经、物流、电商类
(六)旅游管理类
(七)护理与康养服务类
(八)公共课学科类(马克思主义理论、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计算机基础等课程)
(九)其他急需的特殊管理岗或顾问岗
四、教师工作岗位任务与工作量要求
1.60岁以下人员教学工作量为320学时/年,60岁以上教授年工作量为240学时(另80学时可作为指导青年教师工作量)。
2.承担科研工作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可抵顶教学工作量。
3.科研工作可围绕下列各项内容开展:以我校名义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以我校名义指导团队获批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获授权发明专利、申报省级以上奖励、承担横向科技项目(到账经费10万元以上);个人出版学术专著或国家统编教材。
4.所获得的科研成果可按《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育人、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五、相关待遇
(一)薪酬待遇
1.按职称实行月薪酬制,教授月薪酬:2022年3月起10000元/月、2023年3月起11000元/月、2024年3月起12000元/月、2025年3月起13000元/月;
2.在学校办“五险一金”的博士学位教授、省级教学名师、有国家级成果者,年薪最低为20万元(不享受各项津贴)。
3.津贴:专业课博士津贴2000元/月,公共课博士津贴1000元/月,省级教学名师津贴2000元/月,学科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津贴1000元/月,硕士学位津贴500元/月。
4.特殊高层次人才薪酬待遇面议。
(二)住房待遇
外地来锦的博士学位人员和省教学名师、正教授,由学校提供120—140平方米左右居家住房,租金由学校负责,水、电、煤气和物业费等自理。
(三)职称待遇
博士入职后,副高级职称人员享受正高级职称待遇,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
六、应聘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
登录学校官网下载《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应聘登记表》并填写,连同其他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一并发送至邮箱:lnlgzyxy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电子版材料以本人姓名命名)。
其他材料包括:
1.各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一份,(查询网址:http//www.moe.gov.cn/);
2.各阶段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一份,(查询网址:http//www.moe.gov.cn/);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份;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扫描件一份;
5.各等级职称证书电子版扫描件一份(注意:证书编号页也需要扫描);
6.高校教师资格证(如有)及其他资质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各一份;
7.本人简介一份。
(二)人事处和教师发展中心资格初审
(三)学校主要领导面谈
人事处和教师发展中心与本人协商确定面谈时间地点。
(四)公开招聘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待遇不减,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昆山路9号,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北校区(邮编:121007)
(二)联系人:叶老师、付老师
(三)联系邮箱:lnlgzyxyrsc@163.com
(四)联系电话:0416-2113803
(五)学校官网:http://www.lndhd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