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监察处工作职责


监察处是学校监督检查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监察机关要求,依法依规,对学校监察对象(学校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学校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其主要职能职责是:

1、监督检查学校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命令的情况,贯彻执行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2、监督检查学校监察对象依法行政、依规办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3、受理对学校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4、受理学校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

5、负责核查学校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并报告核查情况。

6、参与学生入党、评奖评优、奖助学金发放、考风考纪、职称评定等重点环节监督工作。

7、对校长信箱来信进行问题解决满意度回访。

8协助学校党委、纪委对学校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9、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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