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来源:锦州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3-01-01  浏览量:

日前,锦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锦州市现代服务学校原党委书记、校长蔡庆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至2021年节日期间,蔡庆君违规收受海鲜、牛羊肉、水果等礼品,合计0.56万元。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蔡庆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女儿河派出所原所长、一级警长肖国强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21年和2022年春节前,肖国强以“年底辛苦费”名义用账外资金为派出所工作人员发放福利,合计5.38万元。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肖国强被开除党籍,7月被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义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张朝辉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问题。2022年春节,张朝辉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合计6.75万元。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张朝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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