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结题的通知

时间:2021-11-29 点击数:

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的通知》和《辽宁省高等学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辽教办发[2021]28号)等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2019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要求

结题验收主要内容及赋分包括:

1.项目申请书中约定的预期完成成果。

2.研究内容的前沿性及创新性。

3.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成果转移转化情况。

4.研究方法是否正确,学风是否严谨。

二、验收结果说明

1.结题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2.未通过专家评议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申请验收结题,并且专家评议平均分在90分(含)以上的各类科研项目,结题结果为优秀;平均分在60分(不含)以下,结题结果为不合格。

三、相关工作要求

1.科技处按照《项目申请书·评审书》对申请验收结题项目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组织专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各类申请结题项目进行评审。

3.申请验收结题,并且专家评议平均分在90分(含)以上的项目,结题结果等级为优秀;平均分在60分(含)以上89分(含)以下,结题结果等级为合格;平均分在60分(不含)以下,结题结果等级为不合格。

4.结题材料提交时间截止于12月8日下班前。

四、结题材料

申请免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免验收结题的项目填写《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免验收结题依据的证明材料。《免验收结题申请表》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两份,电子版一份。

申请验收结题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验收结题的项目填写《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或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项目完成成果证明材料。《结题审批书》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联系人QQ。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思懿联系电话:54975

联系地址:北校区行政楼501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人文类)

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理工类)

附件3.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附件4.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附件5.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

附件6.免验收结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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