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2022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20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

一、检查范围

我校2022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评审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

2、项目中期研究成果或最终研究成果情况(项目中期成果是否标明项目编号或标注“项目资助”等字样。)

三、具体要求

1、本次项目中检工作首先由各院(部)作为项目检查单位进行,被检查项目请填写“附件1: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将已完成成果打印附后。要求A4纸单面打印,一式一份,交由所属院(部)。

2、各院(部)检查合格后,将各项目中期检查材料统一收齐、汇总,于11月30日下班前报到科技处。

3、对于2022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要在此次检查基础上做好项目结题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孙思懿电话:54975


附件1:辽宁理工职业大学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附件2: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2年度辽宁省教育厅基本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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