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教工队伍廉洁建设的通知

来源:纪律监察委员会  时间:2019-08-30  浏览量:

各党支部:

新学年已至,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抓好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良好氛围,根据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要求,学校纪委现就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我约束。

各党支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强化作风建设。学校重申纪律要求,要求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加强自我约束,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

各党支部要站在讲政治、讲规矩的高度,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责任担当,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全体党员和教职工要严防“四风”问题反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红灯”亮在眼前,把“红线”划到面前,把“底线”明到实处。必须做到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职业资格证书、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7、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

三、加强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强化教育监督。学校决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为遏制此类问题的发生,学校决定对给予教职工财物的学生,亦给予必要的处分。学校纪律监察部门将按有关要求,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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