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教职工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纪律监察委员会  时间:2019-12-30  浏览量:

各党支部: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校园“三风建设”,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结合学校实际,学校纪委将持续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廉洁自律。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监督执纪执法,从严精准查处“四风”问题。

各级党员干部和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党支部的主体责任,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自觉推动崇廉尚洁良好校园风气的形成。同时,各党支部要引领本单位教职工,坚持严字当头,以严明的纪律筑牢节日“四风”坚固“后墙”。

二、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增进党员干部自觉自律。

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在纠治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上持续用力,督促党员干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严格执行廉洁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党员干部、全体教职工要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做到以下“六个严禁”的要求:

1.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2.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活动;

3.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4.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职业资格证书、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5.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6.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送礼,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问题。

三、加强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强化教育监督。学校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单位领导的管理责任。为遏制此类问题的发生,学校决定对给予教职工财物的学生,亦给予必要的处分。学校纪律监察部门将按有关要求,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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