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6年“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6-04-28  浏览量:

二级单位党组织、各部门

“五一”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加固作风建设堤坝,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机结合,一体推进党风政风、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严守纪律规矩,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全校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引导教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二、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廉洁防线

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以下纪律要求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消费卡等财物 ,严禁通过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方式“隔空送礼”。

2.严禁违规吃喝。严禁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严禁在内部食堂、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3.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大操大办、化整为零、分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借机敛财。

4.严禁酒驾醉驾,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

5.严禁值班值守脱岗漏岗。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空岗顶岗,确保信息畅通,遇紧急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置。

6.严禁违反其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检部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严字当头、风腐同查,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纪检部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严查快办。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不力、教育提醒不及时,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0416-2113880

监督举报箱:lnlgjw@126.com

 

 

 

                    中共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监察处

                    2026年4月28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昆山路9号   邮编:121007   办公电话:0416-2113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