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1-06-22 点击数:

一、仪器设备必须有专、兼职人员进行管理,对所管理仪器设备应负全部责任,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动、调换或出借仪器设备。

二、新购仪器设备必须经验收及资产科复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三、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尘、防潮、防震)、“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五防”〔即防电(雷电)、防火、防爆、防污、防盗〕、人走“六关”〔即关机、关窗、关灯、关气(水)、关电、关门〕的职业习惯;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安全可靠,无跑(气)、冒(烟)、滴(水、油)、漏(水、电)现象发生。

四、各实训(实验)室要建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该机附带的各种材料(说明书、合格证、电路图、附件清单、装箱单证等)及设备验收报告、维修、校验记录等。

五、任课教师和学生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实训(实验)室,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训(实验)室有关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实训(实验)时不能脱岗,通宵实训(实验)须至少两人在场。用完仪器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不懂操作规程的,不能动用仪器设备。对不遵守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

六、仪器设备不准随意拆卸与改装,一些备有安全装置的仪器设备不得随意拆除其安全装置,确需改装时,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七、仪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使仪器设备保持应有的性能和精度,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确保仪器设备安全运行。

八、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密切注意后勤处停水停电的通知,注意贵重仪器设备的停水停电保护措施,减小、防止外界影响对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失。

九、实训(实验)室每学期对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保养进行检查并有记录,维修要有维修记录。对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维护保养,在仪器设备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或奖励。对由于责任心不强,违反操作过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职守而使仪器设备发生严重故障、损坏、丢失等,按其情节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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