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实训(验)室负责人:
为确保暑假期间学校实训(验)室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假期实训(验)室安全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及实训(验)室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充分认识假期实训(验)室安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实训(验)室安全责任制。各学院(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实训(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实训(验)室负责人是具体管理责任人,假期使用实训(验)室的师生是直接安全责任人。务必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放假前,所有实训(验)室必须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自查。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危险源管控: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易制爆化学品)、气体钢瓶(存放、固定、状态)、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高温高压设备等的存放、使用、记录情况。确保分类规范存放,标签清晰,账物相符,管控措施有效。
2.水电安全:检查水、电、气线路及开关阀门,确保无跑冒滴漏、无老化破损。假期不使用的设备、仪器(除必要运行的)应切断电源、水源、气源。
3.消防安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数量充足且在有效期内。清理实训(验)室内外的易燃杂物。
4.环境卫生:保持实训(验)室整洁有序,实验台面、地面无杂物堆积,废液、废弃物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清运。
5.门窗防盗:检查门窗锁具是否完好,确保假期无人值守的实训(验)室门窗锁闭牢固。
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并报学校实训(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重大隐患在未有效管控前,不得继续使用相关实训(验)室或设备。
三、严格管理,规范假期使用
假期期间确因教学、科研需要继续运行的实训(验)室,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备案手续。未经批准,任何实训(验)室不得在假期开放使用。获准假期开放的实训(验)室,必须明确现场安全责任人(需为教师或专职技术人员),并确保至少有两人同时在岗方可开展实验。所有进入实训(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安全规定、操作规程及应急处理措施,并做好出入登记。
假期尽量减少实训(验)室内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数量,确需存放的,必须落实双人双锁、视频监控等严格管控措施。
四、明确专责,做好应急准备
各学院(部)应安排好假期联系人,联系人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实训(验)室内的应急设施完好可用。联系人、假期使用人员必须熟知实训(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流程、逃生路线和紧急联系人电话。如遇实训(验)室安全事故或突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立即向实训(验)室负责人、值班领导、保卫处、消防科及学校实训(验)室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
五、离室要求
假期不使用的实训(验)室,在放假离校前务必做到全面清理与关闭:彻底清理实验台面、地面,妥善处理废弃物;将未用完的化学品按规定安全存放;关闭所有水源、电源(除必要运行的冰箱等)、气源;锁好门窗,贴上封条。
7月13日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将会去各学院实训室进行抽查,特此通知。
暑假值班联系人及值班领导联系方式见《2025年暑假值班安排表》;
教务处处长:闫世杰 分管副处长康永嘉
保卫处:刘世军
消防科:赵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