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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辽宁“最美青年” 拟推荐结果的公示

【来源:校团委 | 发布日期:2023-03-14 】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精神文明办、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关于开展辽宁 “最美青年” 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基层团组织推荐,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拟推报护理学院王子竹参加申报。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14日—20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20日15:00时前反馈至校团委。

联系人:曹蕴韬

电话:0416-2113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