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公示

时间:2024-11-05 点击数:

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及《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本着一切从学生和学校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掌握评审标准,开展我校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本年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学生按照标准进行个人申报并量化赋分,由各班级或专业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再提交至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评审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严格履行工作要求和程序,完成本学院认定和评审工作后,提交到学生处进行审核并对全校申报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量化考核得分进行排名,按照省资助管理中心对获奖学生学历层次分配名额的要求,最终提出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拟获2023-2024学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为:11月5日-11月11日。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提交至校长办公会审定;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生处或拨打电话:0416-2113866。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昆山路9号 邮编:121007 办公电话:0416-211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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