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全日制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理工大发[2020]70号)第十五条之规定“学业成绩不合格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现给予杨意、侯宇2名同学取消学籍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层次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年级专业 |
专科 |
1 |
B20191121081 |
杨意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专科 |
2 |
B20191511061 |
侯宇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处理决定书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送达学生本人,无法送达本人的,自学校网站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同送达。学生对学校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期间内,向学校提交书面陈述。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陈述者,视为同意学校予以取消学籍处理意见。
学生处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