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和《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全日制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理工大发[2020]70号)第十五条第四款“未经批准连续2周没有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的规定,经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现给予以下3名同学拟退学处理。
层次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学院 |
年级专业 |
处理原因 |
专科 |
1 |
202323502291 |
刘*赐 |
建筑工程 |
2023级建设工程管理 |
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也未履行任何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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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2 |
202423501531 |
李*科 |
建筑工程 |
2024级建设工程管理 |
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也未履行任何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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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 |
3 |
202322201301 |
于*冉 |
汽车工程 |
2023级新能源汽车技术 |
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也未履行任何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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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25年12月9日-2026年2月8日
处理决定书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送达学生本人,无法送达本人的,公示期满即视同送达。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学校提交书面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同意学校予以退学处理意见。学校将于公告期满后,依规给予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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