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5年上半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

时间:2025-04-15 点击数:

一、认定项目

1.1、认定职业和等级

序号

职业名称

职业编号

工种名称

等级

1

电工

6-31-01-03


四级

2

装配钳工

6-20-01-01


四级

3

车工

6-18-01-01

数控车床

四级

4

铣工

6-18-01-02

数控铣床

四级

5

工程测量员

4-08-03-04


四级

6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4-08-08-23


四级

7

汽车维修工

4-12-01-01

汽车维修检验工

四级

8

快件处理员

4-02-07-09


四级

9

电子商务师

4-01-06-01

跨境电子商务师

四级

10

互联网营销师

4-01-06-02

直播销售员

四级

1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4-07-03-04


四级

12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4-04-04-02

网络安全管理员

四级

13

养老护理员

4-10-01-05


四级


1.2、认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二、报名工作

2.1.申请报名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的考生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考相应职业(工种)、级别的考试。

2.2.报名方式

2.2.1、扫描二维码,填写预报名信息

2.2.2、下载附件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请表》、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按附件4 《报名材料填写样式说明》准备材料并发送至邮箱:421294047@QQ.COM

2.2.3、报名材料审核确认结果会登记在预报名信息表中,请报名人员注意查看。

2.2.4、报名的另一种方式和联系方式:

直接将纸质版报名材料送至: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北校区) 行政楼315室

报名电话:0416-3181188 联系人:武老师

2.3.受理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2025年5月8日截止。

2.6.收费标准

序号

职业名称

工种/职业方向名称

收费标准

5级

4级

3级

2级

1级

1

电工


290

370

440

860

1090

2

装配钳工


290

370

440

860

3

汽车维修工

汽车维修检验工

290

370

440

860

4

车工

数控车工

470

540

5

铣工

数控铣工

470

540

6

电子商务师

跨境电子商务师

310

380

7

互联网营销师

直播销售员

230

310

380

8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网络安全管理员

310

380

9

工程测量员


230

310

380

10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230

310

11

快件处理员


230

310

380

12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310

13

养老护理员


230

310

380



三、时间安排

序号

认定职业名称

等级

认定考试日期

1

电工

四级

2025年5月24日至5月31日







2025年5月24日至5月31日

2

装配钳工

四级

3

车工

四级

4

铣工

四级

5

工程测量员

四级

6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四级

7

汽车维修工

四级

8

快件处理员

四级

9

电子商务师

四级

10

互联网营销师

四级

11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四级

12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四级

13

养老护理员

四级


四、附件

附件1、《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请表》;

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4:《报名材料填写样式说明》;


附件1、《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一)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请表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毕业院校




毕业日期


现职业资格或

技能等级证书



申报职业

(工种)


申报等级


国家职业技能

标准申报条件


主要学历和工作经历(包括技术培训、进修)

起止日期

(由近及远)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职务名称

证明人













何时何地受

过何种奖励


申请人声明:本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材料和照片真实有效,本人已清楚,如不实填报或提交虚假材料属违法行为,将会被取消申请资格和成绩。


申请人签名:                      

审核人意见

初审:

复审:

评价机构

审核意见

(盖章)


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4、报名材料填写样式说明


三种纸质材料

一、个人申报表样式:

申报职业、等级:按实际填写,图片只是样例  


二、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注:提供报名条件所需年限的社保缴费证明。(一、二、三级报名必须提供)

三、身份证样式:

电子版用身份证号命名,纸质版A4大小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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