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6年下半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计划公告

时间:2026-09-01 点击数:

一、认定项目

1.1、认定职业(工种)

序号

职业

工种

1

电工


2

装配钳工


3

汽车维修工

汽车维修检验工

4

车工

数控车工

5

铣工

数控铣工

6

机床装调维修工

数控机床机械装调维修

7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8

电子商务师

跨境电子商务师

9

互联网营销师

直播销售员

10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11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网络安全管理员

12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13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育婴员

14

保育师


15

养老护理员


16

快件处理员


17

地图绘制员


18

工程测量员


19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建筑工程

20

广告设计师


21

物流服务师


22

供应链管理师



1.2、认定等级

5级(初级)、4级(中级)、3级(高级)

1.3、认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二、报名工作

报考人员须完成提交申报材料、资格审核、认定费缴纳等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2.1.申请报名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的考生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考相应职业(工种)、级别的考试。

2.2.报名方式

2.2.1、扫描二维码,填写预报名信息表。

2.2.2、下载附件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请表》、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按附件4 《报名材料填写样式说明》准备材料并发送至邮箱:421294047@QQ.COM。

2.2.3、报名材料审核确认结果会登记在预报名信息表中,请报名人员注意查看。

2.2.4、报名的另一种方式和联系方式:

直接将纸质版报名材料送至: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北校区) 行政楼315室

报名电话:0416-3181188 联系人:武老师

2.3.受理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2026年9月30日截止。

2.6.收费标准

序号

职业名称

工种/职业方向名称

收费标准

5级

4级

3级

2级

1级

1

电工


290

370

440

860

1090

2

装配钳工


290

370

440

860

—

3

汽车维修工

汽车维修检验工

290

370

440

860

—

4

车工

数控车工

—

470

540

—

—

5

铣工

数控铣工

—

470

540

—

—

6

机床装调维修工

数控机床机械装调维修

—

340

410

—

—

7

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


—

340

410

—

—

8

电子商务师

跨境电子商务师

—

310

380

—

—

9

互联网营销师

直播销售员

230

310

380

—

—

10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


—

310

380

—

—

11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网络安全管理员

—

310

380

—

—

12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310

—

—

—

13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育婴员

230

310

380

—

—

14

保育师


230

310

380

—

—

15

养老护理员


230

310

380

—

—

16

快件处理员


230

310

380

—

—

17

地图绘制员


230

310

380

—

—

18

工程测量员


230

310

380

—

—

19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

建筑工程

230

310

380

—

—

20

广告设计师


—

—

380

—

—

21

物流服务师


—

—

380

—

—

22

供应链管理师


—

—

380

—

—



三、时间安排

预订考试时间为2026年10月24日至11月28日之间;

能够开展的考评职业、等级以统计的报名人数为准。


四、附件

附件1、《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请表》;

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4:《报名材料填写样式说明》;


附件1、《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一)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四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五)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 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五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一)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 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 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满1年。

(三)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请表


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4、报名材料填写样式说明

三项纸质材料

一、个人申报表

申报职业、等级:按实际填写,图片只是样例  



二、工作年限证明样式:

注:提供报名条件所需年限的社保缴费证明。(一、二、三、四级报名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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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份证样式样式:

电子版用身份证号命名,纸质版A4大小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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