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促进大学生在辽就业优惠政策汇编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5-20 】

辽宁理工职业学院

促进大学生在辽就业优惠政策汇编

沈阳市

一、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补贴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坚持办好全市人社系统"送岗位、送项目、送技能、送政策、送信息"进校园的就业服务品牌,每年组织进校园活动30场以上。组建校企联盟,积极开展校企、校产、校地合作,增强高校人才供给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岗前培训基地、就业基地和创业基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进行实践锻炼,继续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等计划项目,制定《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工作计划》,每年面向社会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公共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每年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专项招聘活动100次以上。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学费资助、助学贷款代偿、优抚安置等政策。

二、大力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激活高校科技资源和研发优势,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场地、经费和指导服务。支持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股权融资。各区、县(市)设立的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初创期、中早期、成长性较好的创业项目,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为3年。高校毕业生创办中小企业实体生产的节能环保产品,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三、落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兜底帮扶措施。采取"一对一"帮扶的方式,通过组织专项招聘活动、开展就业能力培训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100%实现就业。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调整为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调整为不低于1000元。

大连市

一、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调整为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激活高校科技资源和研发优势,为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下同)创业提供场地、经费和指导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项目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中小企业实体生产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予以优先采购。

二、加大引进人才租房支持力度。将引进的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的租房货币补贴面积标准提高到100平方米。对市内四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大专和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300元。

鞍山市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激活高校科技资源和研发优势,为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下同)创业提供场地、经费和指导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项目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中小企业实体生产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予以优先采购。

二、落实兜底帮扶政策。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调整为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调整为不低于1000元。继续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和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完善创业保障机制,按规定落实各项补贴和救助政策。

三、将一次性创业补贴调整为创业场地补贴。对没有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自行租赁场地在我市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登记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的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原转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按5000元/年的标准给予创业场地补贴;毕业五年内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按10000元/年标准给予创业场地补贴。创业场地补贴实行当年申请当年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当年未提出申请的,不享受补贴政策。

四、定期举办创业大赛,对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大赛前三名并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原转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创业项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共同向省争取就业专项资金予以资助。

五、对获得市政府举办的创业大赛前三名并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原转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创业项目,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定后,对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至5万元的资助,所需资金从市财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全年提供就业见习岗位2000个以上,参加见习毕业生350人以上。见习期间给予毕业生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贴,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继续实施"给薪培训"。对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给薪培训,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月750元的培训补贴。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优先推荐就业。

抚顺市

一、创业补贴政策。持续推进"双创",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落实创业场地补贴。对于未进入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退役士兵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群体在抚顺自主创业,给予6000元/年的补贴。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0元/年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实施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对离校3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加大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力度。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调整为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继续实施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100%兜底安置。

四、加大自主创业扶持力度。将一次性创业补贴调整为创业场地补贴。对没有进入孵化基地、自行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退役士兵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带动就业分别在10人以下(含10人)、10人以上20人以下(含20人)、20人以上的,市财政分别相应给予3000元/年、5000元/年、10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10000元/年。

本溪市

一、实创业补贴政策。对未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园区)、2015年9月23日后在我市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退役士兵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给予6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二、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中小企业实体生产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予以优先采购。

三、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对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贫困毕业生)进行"一对一"就业帮扶,可享受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政策,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补贴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具体标准由见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低保及其边缘对象高中(含职高、技校)或大学毕业后(毕业时间以当年9月份为准)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给予12个月的救助缓退期。

丹东市

一、落实兜底帮扶政策。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调整为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调整为不低于1000元。

二、实行低保渐退机制。对低保及其边缘对象就业创业后,视其工作稳定情况,给予3至12个月的救助缓退期。对低保及其边缘对象享受义务教育或全日制非义务教育毕业后就业创业,视其工作稳定情况,给予3至12个月的救助缓退期。

锦州市

一、对高校毕业生在锦购买商品房,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达到3个月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高校在校生在锦购买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奖励政策,奖励最高不超过1万元,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二、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备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营口市

一、推动创业政策落实。持续推进"双创",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租赁场地、首次自主创业的,最多给予5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对困难家庭高中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最多按10000元/年给予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项目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中小企业实体生产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予以优先采购。

三、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兜底安置。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助范围调整为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调整为1000元。

阜新市

一、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项目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中小企业实体生产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予以优先采购。

二、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调整为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调整为1000元。

辽阳市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激活高校科技资源和研发优势,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场地、经费和指导服务。支持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服务。各地区设立的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初创期、中早期、成长性较好的创业项目,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将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当年吸纳新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微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项目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中小企业实体生产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予以优先采购。各县(市)区要在确保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二、落实兜底帮扶政策。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调整为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特困、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调整为1000元,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施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继续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和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委托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和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2所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对应届毕业生开展专业转换和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参照省、市政府补贴指导目录标准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自主创业补助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年销售额在3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以上,分别带动3人、10人、20人、50人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创业带头人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资金扶持。

盘锦市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激活高校科技资源和研发优势,为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下同)创业提供场所、经费和指导服务。支持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服务。各县区、经济区设立的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扶持初创期、中早期、成长性较好的创业项目,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项目实行全额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中小企业实体生产的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按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予以优先采购。(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负责)

二、对未进入孵化基地而自行租赁场地首次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予以每年5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三、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创业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创业大赛前三名的,予以每个项目1万元至5万元的资助;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大赛前三名的,按省级奖励标准予以等额配套奖励,所需资金从市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铁岭市

一、将一次性创业补贴调整为创业场地补贴。对没有进入孵化基地(园区)、租赁场地进行首次自主创业(指首次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高校毕业生(毕业3年内)、退役士兵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给予6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及创业明星给予10000元/年的创业场地补贴。

二、对创办企业的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当年吸纳新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并与新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对低保及其边缘对象享受义务教育或全日制非义务教育毕业后就业创业,视其工作稳定情况,给予6至12个月的救助缓退期。

朝阳市

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组织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和就业服务工作,与校企联合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开发就业见习岗位,搞好人岗对接。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到基层就业创业,组织实施好高校毕业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对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兜底安置,适当提高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葫芦岛市

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政策。在葫芦岛市区域内创业的全日制统招高校毕业生(毕业三年内),2015年7月1日以后首次自主创业的,可申领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标准5000元/年,补贴期限为一年,困难家庭(低保及低保边缘户)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为二年。

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经人社部门备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