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锦州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政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03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

锦州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政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的评奖原则,通过对优秀社会科学成果的表彰,充分调动全市社会科学工作者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锦州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切实推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为锦州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理论支持。

二、评奖原则和奖励等级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

的学术价值,在本学科研究领域有新的发展。

3.应用学科研究成果必须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经济效益。

4.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项设置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

三、评奖范围

㈠申报成果发表时间: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

㈡申报条件

1.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公开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编著、古籍整理出版物,哲学社会科学工具书。

2.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并具有准印证的内部资料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论文、课题成果。

3.虽未公开发表,但被县处级(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决策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成果(需提供采纳的文证,包括被推广应用的文件、领导讲话引用该成果内容的原文和经市级以上情况通报、简报宣传推介的材料等)。

4.不宜公开发表的被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及省、市领导机关批示的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

5.已完成并经过鉴定的省级以上结项课题成果、已确认结项的市级重点资助课题和得到市领导批示或采纳的非资助课题成果(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可申报。

四、评审办法和程序

本届评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锦州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组织实施。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由成果申报、成果初评、成果终评、公示、报批、颁奖等阶段组成。市评委会设立办公室(简称评奖办),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评奖办设在市社科联。

五、申报时间和条件

(一)申报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13日。

(二)申报条件

1.每一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课题由课题组负责人身份申报,调研报告由执笔人申报(均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2.参评成果时限确认以报刊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著作类成果以第一版或再版时间为准;丛书系列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间为准;课题报告以其结项时间为准。

3.申报成果需要填写和提交统一印制的《锦州市第十七届(2016—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成果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介绍成果主要观点、创新和应用情况。论文类不超过300字,著作类不超过500字。

4.论文集按单篇论文形式,以单篇申报,不得以论文集主编、副主编名义参评;个人出版的文集不得参评。

5.著作类成果申报,需提交《出版合同》和"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提供的CIP检字号验证证明。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须同时申报,不受理单册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限为准。

6.只有一位作者的成果,作者去世,可由其继承人代理申报。

7.与市外人员合作的成果,著作、系列丛书由我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可参评,研究报告由我市作者担任第一负责人的可参评,论文第一作者是我市人员的可参评。

六、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成果可个人申报,亦可集体申报。各高校(党校)作者到本校科研处申报。

(二)凡申报者,除报送《锦州市第十七届(2016—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外,著作类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1份;论文类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2份(复印件需要复印成果发表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4个部分的内容)。不宜发表或未发表的结项课题或研究报告除提交2份复印件外,还须提交2份结题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成果提交的全部材料除原件外需由本人做匿名处理(匿名处理不当按作废处理)。 申报成果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申报材料不全者不受理。

(四)对抄袭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评奖资格;对已获奖的要追回其奖励证书和奖金,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其产生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五)本届成果奖的相关材料,需统一用A4纸打印、填写。

(六)本届评委及评奖办工作人员的成果不得参加评奖。

联系人:孙思懿

附件:

1.锦州市第十七届(2016—2019年)哲学社会科成果奖申报表

2.锦州市第十七届(2016—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成果说明书

3.锦州市第十七届(2016—2019年)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汇总登记表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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