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治安科工作职责
治安科在保卫处领导下开展工作,职责:
一、负责校园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二、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以防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三防”为中心的安全防范工作。经常开展以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三、受理校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报警,对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校内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勘察案件现场;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做好询问笔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突发性事件。
四、负责确定校内重点要害部位,建立相关档案,检查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和各单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治安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对公共场所、重点要害部位、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
五、协助公安机关对校园内外来务工人员治安管理,及时掌握基本情况,做好安全防范。
六、协助公安机关整治学校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内的治安秩序。
七、负责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举办活动时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八、管理视频监控室,维护好监控设备,建立监控台账。
九、负责校园内交通管理,协助有关单位处理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十、完成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22年 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