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内车辆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5-05-08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为规范校园交通工具管理,整顿校园交通秩序,科学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路线及停放位置,现将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位设定及管理办法制定如下:
  1、各类车辆按学校指定区域及车位整齐摆放。
  2、送货等车辆及非机动车一律由学校南门西路出入行驶,机动车进入校区内行驶车速25km/小时。
  3、外来车辆不得入内,特殊情况(如:各类运货车辆)须登记出入。
  4、学校教职员工及个体经营者车辆实施统一停放管理,按指定位置停放,禁止错位停放。
  5、机动车停放位置划分为校园南区和北区两个部分。校南区东侧为校通勤大客车停车位;西侧为学院小车和教职员工私家车停车位。校北区的一、二食堂南路及东路为个体经营者的工具车停车位。
  6、所有机动车辆不准停放在方砖铺设的路面上。
  7、非机动车停放位置:按区域划分为五个区域。(特殊天气除外)
  第一停车位综合楼下为保洁员车辆存放处;
  第二停车位教学楼北为环卫保洁车辆存放处;
  第三停车位一食堂东北侧为一、二食堂员工车辆存放处;
  第四停车位超市西侧为超市、三食堂员工车辆存放处;
  第五停车位公寓A楼北侧为公寓ABCD楼的保洁员车辆存放处。
  望学校教职员工及个体经营者自觉遵守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对违规者按上级和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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