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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召开红十字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26-05-29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5月27日,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红十字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辽宁理工职业大学9号校区胜利召开。锦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孟献青,党组成员、副会长高维强,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党委书记王宏利、副校长时力华等出席大会,全校102名师生会员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校团委书记魏腊月主持。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王宏利在开幕词中指出,成立学校红十字会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学生责任担当与奉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和谐校园具有重要意义。她强调,校红十字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将红十字精神融入育人全过程,引领青年在奉献担当中成长成才。

高维强宣读《关于同意成立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红十字会的批复》,标志着学校红十字会正式成为锦州市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为开展人道救助、应急救护、志愿服务、健康科普等公益事业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

学生志愿者代表李可馨宣读国际红十字运动七项基本原则,展现青年学子传承红十字精神、投身公益事业的坚定信念。

孟献青在讲话中指出,高校红十字会是开展生命教育、培育青年担当、传播人道理念、服务师生群众的重要平台,在引领青年向善向上、弘扬社会文明新风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她希望学校红十字会高举党的旗帜,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弘扬红十字精神,发挥学校专业优势,走出一条有温度、有影响、可持续的高校红十字发展新路。

大会严格按照民主程序,表决通过《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红十字会章程(草案)》等重要文件,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及领导机构,聘请王宏利为名誉会长,构建起规范完善的组织体系。新当选会长时力华表示,校红十字会将切实履行职责,把红十字精神与青年成长、校园建设、社会服务紧密结合,让人道、博爱、奉献在校园蔚然成风。

此次大会的召开,标志着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红十字事业迈入制度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新阶段。下一步,校红十字会将持续发挥在生命教育、思想引领、文明创建、志愿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守护师生健康、传递校园温暖、践行青年担当,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信息来源:校团委  

一审一校:李冰钰

二审二校:魏腊月

三审三校:魏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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