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及《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本着一切从学生和学校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掌握评审标准,开展我校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标准进行个人申报,由各班级或专业成立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再提交至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评审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和推荐名额,严格履行工作要求和程序,完成本学院认定和评审工作后,提交到学校学生处进行审核,学生处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根据各学院拟推荐参评同学情况,综合评比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情况、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获奖情况等,最终提出国家(省政府)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由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将拟获2022-2023学年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为:9月21日-9月29。
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提交至校长办公会审定;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生处或拨打电话:0416-2113866。
序号 |
奖项 |
姓名 |
学院 |
1 |
国家奖学金 |
唐彦浩 |
物流学院 |
2 |
张瀛方 |
信息学院 |
3 |
张雨航 |
机电学院 |
4 |
张云杰 |
汽车学院 |
5 |
丁浩田 |
信息学院 |
6 |
于泽蕊 |
全媒体学院 |
7 |
初学佳 |
财经学院 |
8 |
邢围 |
护理学院 |
9 |
省政府奖学金 |
刘程博 |
汽车学院 |
10 |
张丹 |
信息学院 |
11 |
邓湘玉 |
建筑学院 |
12 |
赵竟宏 |
财经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