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来源:纪律检查委员会  时间:2022-09-30  浏览量:

各党支部:

2022年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教育党员干部在重要节点廉洁自律意识,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弘扬风清气正、廉洁自律、文明节俭、为人师表的良好风尚,以良好氛围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提出以下廉洁自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树好形象、当好表率,争当抵制“四风”的“先锋队”。全体教职员工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

二、严明纪律要求,筑牢思想防线。各党支部要对所属人员做好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重申纪律规定,严格教育管理,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廉洁教育,教育引导教职员工时刻做到明纪律、守底线,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三、紧盯突出问题,划定安全红线。各党支部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教职员工要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培树师风正气,坚守师德底线。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守师德师风“十条”红线。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廉洁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全体教职工要坚持崇尚美德,弘扬清廉家风,不闯纪法“红线”,不越道德“底线”,过一个廉洁平安、欢乐祥和的国庆佳节。

为畅通反映问题渠道,现将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监督举报电话:0416--2113966 2113880

监督举报信箱:lnlgjw@126.com


中共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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