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职业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方可参加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其评选指标体系如下:
评价内容 |
权重 |
标准 |
1选题 |
10% |
选题来自科学研究、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等第一线,有较大理论意义和一定的实际意义,工作难度较大。 |
2调研论证 |
10% |
能独立查阅文献以及从事其他形式的调研,具有分析整理各类信息并从中获得新知识的能力。 |
3方法、内容、 结果 |
70% |
能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合理、科学地进行分析、论证、设计,实验(设计)方案合理,论证科学;对所述问题有独创见解,角度新颖;对工程技术问题和社会经济发展问题有较大改进和政策建议;有较大的实用价值;具有一定的创见。 |
4设计(论文) 质量 |
10% |
论文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正确,符合本专业(学科)的学术规范;研究方案合理,文字表达通顺、准确,用语规范,图纸、图表规范无误,内容完整无误。达到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规范要求。 |
二、评选原则
评选应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从严评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力求评选结果能够反映本学院教学水平和特色,代表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高水平。
三、评选程序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工作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评选程序如下:
1.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总数不超过本单位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填写《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见本附件附表)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原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意见表一并报教务处。
2.教务处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对学院推荐的校级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定,由教务处公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名单。
3.公示 7日后,如无异议,由学校正式公布。
四、奖励办法
学校将为获得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和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