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与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互为实习就业和人才培养基地

时间:2022-05-22 点击数:

为深化产教融合、实现校企双元办学,为学生搭建实习就业新平台,5月19日下午,我校副校长兼校企合作办公室主任袁久文、副校长兼机电学院院长张波及软件、计算机、管理学院领导等一行6人到访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与企业领导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与项目洽谈。受到阳光能源公司赵雅洁副总等领导的热情接待。

首先赵雅洁副总经理陪同我校领导参观了企业生产车间,并对企业概况进行了简要介绍,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与我校共同坐落在锦州滨海新区,是东北最大、国内领先的集科研、生产、销售、应用为一体的光伏制造企业。于2008年在香港上市。公司现有员工4000余人。生产基地设在辽宁锦州、青海西宁、云南曲靖、江苏盐城等地,经过十余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硅棒、硅片、电池、组件、光伏应用单晶全产业链垂直一体化经营模式。随着企业的发展,急需引进各类生产技术管理人才,愿与我校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共同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随后,袁校长向企业介绍了我校职业专、本科专业建设与发展情况、育人理念、校企双元办学的基本办学模式和坚持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人才的强烈愿望。希望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有效模式来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满足企业人才需求。

接着张波副校长等领导与企业就如何加速开展深入合作进行了高效务实的洽谈,达成了以下共识:

一、校企互为基地,开展双元办学。辽宁理工职业大学为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的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基地,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为辽宁理工职业大学的实习就业和教师实践基地,建立职业教育长期合作共同体。

二、校企共同开展订单(定向)培养模式,根据企业需求,双

方共同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共建双师型教师队伍,共建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阳光能源)订单班,长期为企业培养专业人才。

三、从今年开始,根据企业需求,学校相关专业随时安排应届

学生到企业进行实习,对于优秀毕业生可根据“双选”原则优先安排在企业就业。

双方商定:指定具体部门、人员尽快落实上述合作意向,及早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早日开展实质性合作。

校企合作办公室电话:0416-4380666 QQ:5014584 传真:0416-458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