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开展学术活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9 点击数:

各院、部:

为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提高科研水平和质量,请各院部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术活动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方式

各院部可邀请校内外专家、面向教师或学生举办专题学术报告、知识讲座或培训会。

二、学术活动内容

1.围绕本专业、本学科具有学术性、创新性、前沿性等内容开展学术活动。

2.围绕横向课题、科技成果及转化、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内容开展学术活动。

3.围绕提升科研能力方面开展学术活动。

三、学术活动要求

1.院内主讲人原则上应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

2.本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学术活动。

3.每次活动之后均需将有关材料及1篇新闻报道提交到科研处。

联系人:孙思懿

联系电话:131497849785 54975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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