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0-09-29 点击数:

各院、部、处、室:

辽宁省社科规划办2020年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报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25日后出生)。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

二、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四种类别。《课题指南》从体现辽宁急需、辽宁优势和辽宁特色的角度出发,拟定一批规划选题。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围绕规划选题自拟题目开展论证;也可依据本人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自行确定选题论证申报。除申报青年项目须在项目类别注明"青年项目"外,其他三种类别不必标注。项目类别将在项目评审环节,由评审专家按照《公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评审统筹确定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

三、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青年项目资助1万元。自选项目一般不予资助,其中选题有新意、针对性强、学术价值较高的可资助5000元。

四、本次申报范围涉及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学、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等23个学科。跨学科的选题要选择主学科申报,其他学科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五、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申请人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

六、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按照公布的《2020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报所需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申报汇总表》等)。

七、申报项目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照《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八、鼓励研究机构与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合作研究,鼓励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联合申报,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根据《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质量,特别是要减少同一选题重复申报。

九、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1份,《申请书》一式2份,《活页》一式5份,《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叠落夹在原件内。同时提供《申请书》《活页》(Word版)、《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电子版文档。申报的每项《申请书》(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活页》(以"姓名-活页"方式命名)及《申报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压缩为1个文件夹。所有申报材料均以部门为单位送交科研处。

十、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1日,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校科研处(北校区综合楼1407)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孙思懿

电话:13149784975

小号:54975

邮箱:476148777@qq.com

附件:

1.2020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

3.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2020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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