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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权益意识 促进消费和谐

发布时间:2023-03-16文章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浏览次数:

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3月15日中午12时,21级航高专业的同学在南校区主楼401以“增强权益意识促进消费和谐”为主题开展了活动。本次活动旨在扩大大学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提高大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活动伊始,包佳琨老师为同学们介绍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帮助同学们了解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同时为同学们科普作为消费者可以享受安全保障权、获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获得知识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批评权等多种权利。

接下来同学们分享了自身消费维权的体会。赵佳慧同学讲述了她在线上购物时购买的衣服和实物不符,商家言语犀利不予退货的事件,最后她向网站客服进行意见反馈,同时向网站提供购买的商品照片、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相关信息,成功的维护了自身权益。张佳欣同学也表示其在线下实体店中也遇到类似事件,最后通过拨打12315投诉电话得到完美解决。

最后包佳琨老师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总结。她指出:首先,作为大学生消费者,我们要在购物时对货品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其货品完整性和三包有效期;其次千万不要忘记索要发票并予以妥善保管,这些材料是重要的维权凭证,当因商品发生纠纷,应按属地管辖原则,向票据盖章单位所在地的有关部门投诉。作为当代大学生要不断提高消费权益保护意识,增强鉴假维权能力,维权宣传不应仅仅是在“3.15”,更要让每天都变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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