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鸿志,女,中共党员,二级教授,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兴辽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辽宁省政府中青年咨询专家、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评审专家、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学科评审组专家。
方鸿志教授长期从事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承担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主持教育部、省级科研项目等30余项;在《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辽宁日报》等报刊发表多篇理论文章;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中国青年研究》《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等学术刊物和各级学术会议上发表、交流论文90余篇;编著《思想政治教育视域下大学生挫折教育研究》《改革开放以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契合发展研究》等专著、教材10余部;撰写的咨政建议在《社科智库》刊发,获得省级主要领导批示。获全国优质教育成果(著作类)一等奖二次、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果奖一、二等奖四次。是中国共产党锦州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锦州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执委会委员,曾获全国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辽宁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最美硕士研究生导师、锦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锦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