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制度

时间:2018-04-28 点击数: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校情、服务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统计法规和各项统计报表制度;

(二)对学校各项事业及发展过程中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服务;

(三)实行统计监督与管理,为学校进一步加强科学管理、制定规划和编制计划以及检查和监督计划执行情况提供可靠依据。

二、统计类别及分工

(一)人员统计:1.教职工情况(人事处);2.学生情况(学生处);

(二)教学与科学研究统计(教务处、科研处);

(三)固定资产统计(资产处);

(四)校舍与基本建设统计(基建处);

(五)财务统计(财务处);

(六)工资统计(人事处);

(七)图书馆文献资料统计(图书馆);

(八)招生就业统计(招生录取办公室、就业指导处);

(九)其他情况统计(办公室负责协调)。

三、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一)学校成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学校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由分管行政校领导主管统计工作,学校办公室主任兼任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在学校办公室设综合统计员一人,负责全校综合统计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设兼职统计员一人,分别负责本部门(单位)的统计工作,形成以学校办公室为中心的统计工作网。

(三)统计人员队伍应保持相应的稳定,统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应由能够胜任统计工作的人员及时接管,需要办理交接手续,并向办公室报备。

四、统计机构及人员职责

(一)学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各部门(单位)的统计工作;

2.负责统计队伍和统计基础工作的建设,对统计人员进行考核与奖励,组织对统计人员的培训;

3.负责全校现代化统计环境的建设;

4.贯彻并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

(二)学校综合统计员的职责

1.在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全校统计工作会议,制订全年的统计工作计划,贯彻执行上级统计部门的各项统计制度;

2.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准确地填报上级统计部门下发的各项统计报表;

3.统一管理学校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建立必要的台账,并组织整理学校历史统计资料,定期汇编全校基本情况的统计资料;

4.应用电子计算机开展统计工作,建立综合统计数据库,并实现其检索功能;

5.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检查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单位)兼职统计员职责

1.在部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和综合统计员的指导下,负责本部门(单位)的统计工作,执行上级和学校的统计工作制度,建立与贯彻本部门(单位)的统计工作制度;

2.负责填报国家下发的有关调查统计报表和各种一次性调查表;

3.系统地积累和整理本单位各种统计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

五、统计管理

(一)为做到统计数据准确,各部门(单位)对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反映学校基本情况数据时,必须通过学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并由主管行政工作校级领导签字后方能上报。已经上报的统计年报数字不得任意修改,如上报后发现错误需更正时,应及时向上报单位说明情况及原因,经核实后更正。

(二)各部门(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各种报表时,必须同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一份。

(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直接下到学校对口单位的报表,由各单位负责填报,需要其他单位提供数据时,其他单位应积极支持,做到及时、准确、协助填好报表。

(四)建立严格的统计资料保管制度,对各种统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对有关机密性的统计资料,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遗失或泄露。

(五)认真贯彻《统计法》,提高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要严格按照学校统计报表制度和计算方法进行填报,如实反映情况,不得虚报、瞒报、不得迟报、不报。

六、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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