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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理工职业大学2023年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11     点击量:

一、领导机构

(一)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忠诚

副组长:洪文秋

成 员:蔡红武、孙笑红、于自强、陈卓、张莹、袁锦香、杨英标、崔莉芳、马明、王延婷

职责:全面领导协调注册入学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

主任:崔莉芳

成员:赵璞瑶、张倍齐

职责:具体负责注册入学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

(二)考务组

组长:张莹

成员:刘争来、魏丹

职责:负责考试的命题审核、试卷的评阅保管以及安排和培训监考教师等相关工作

(三)纪检监察组

组长:孙笑红

成员:王欢、曲伟琳

职责: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录取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四)安全保卫组

组长:杨英标

成员:聂孝亮

职责:负责考试期间校园秩序和考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五)财务审计组

组长:袁锦香

成员:王安静、邹晓红

职责:负责报名考试费用的收取和财务审计工作

(六)网络安全组

组长:马明

成员:王超、回春明

职责:负责网络报名、信息发布、系统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等工作

(七)综合服务组

组长:陈卓

成员:周莹

职责:负责接待服务工作

(八)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延婷

组员:刘铁、于磊、胡旭、崔佳

职责:负责车辆安排、环境卫生、医疗救护、水电保障等工作

(九)防疫组

组长:蔡红武

组员:陶德龙

职责:负责考试期间防疫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学费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学制

学费标准(元/学年)

540101

旅游管理

高中生

3

12000

500405

空中乘务

高中生

3

19000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高中生

3

12000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中职生

3

13900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中职生

3

13900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中职生

3

12000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中职生

3

12000

420303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中职生

3

12000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中职生

3

12000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中职生

3

12000

530701

电子商务

中职生

3

13000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中职生

3

12000

三、注册入学条件

(一)参加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含普通高考考生和中职对口升学考生)。

(二)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四、报名及收费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同时下载《报名表》;

2.志愿说明:

(1)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按先后顺序报3个志愿,同时设置了“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栏。

(2)参加中职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专业志愿。

(3)各专业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报名时间:3月10日8:00—4月10日17:00;

4.报名网址:https://www.lnvut.edu.cn/

(二)收费

1.考务费:120元/生

2.交费方式: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1)网上交费:考生在网上直接填写《报名表》,将考务费通过支付宝的方式汇入我校账户(报名成功点击报名页面缴费按钮进行缴费,缴费成功页面有提示,建议考生将缴费成功页面进行照片留存)。

(2)到校交费:考生可到校填写《报名表》现场交费。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资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在网上公布。(网址:https://www.lnvut.edu.cn/

(四)打印、领取准考证

4月14日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也可到学校领取准考证。

五、体检要求

我校采取新生入学后统一体检方式,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面试内容及时间

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由学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面试,侧重考察考生的思想素质、科学素质、人文素质。考试采取面试、面谈形式,无卷面作答,故没有命题环节。

时 间

科 目

4月15日

9:30—11:50

面 试

注:

1.面试时考生需带准考证、身份证;

2.以准考证上的面试时间为准。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将违规情况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录取办法

在学校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一)考生成绩

考生成绩为面试成绩

(二)录取原则

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面试成绩相同时,安排加试,按加试成绩择优录取。

九、录取结果查询渠道

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学校网站对考生成绩及录取结果进行公布。

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十、录取审核

(一)经省招考办审核如出现考生被我校和其他院校同时预录取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同意录取或放弃录取的申请,否则不能被录取。

(二)预录取名单经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凡被我校注册入学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2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

(四)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退费说明

学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如有退学,按《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文件执行,按月退费。

十二、举办申诉受理渠道

学校纪律监察委员会负责注册入学工作的申诉和举报,联系电话:0416—2113880

十三、宣传网址及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联系电话:0416—3697555、3698555、3755566

学校官网:https://www.lnvut.edu.cn/

十四、具体时间安排


时 间

事项

备注

3月10日8:00-

4月10日17:00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网上缴费


4月11日-12日

审查报名学生的报考资格


4月13日

网上公示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


4月14日

打印、领取准考证

考生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打印

4月15日

考试


4月16日-17日

评卷、汇总成绩


4月18日

网上公布成绩

考生查询成绩,成绩异议考生申诉

4月19日

成绩复核


4月20日

公布预录取结果


4月28日

公示预录取结果,并报省招考办审批备案

以省招考办规定时间为准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滨海新区昆山路9号 邮编:121007 

办公电话:0416-4370666 传真:0416-4580666

招生电话:0416-3697555/3755566/3575566/2113899/

5058080/2113339/2113955/369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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